在璀璨夺目,精湛善变的中华民族文化艺术门类中,书法艺术从来就是相当发达的。究其特质言之,它有实用性与艺术观赏性两大功能。尤其是前者,往昔凡识字者无不爱书法,不过是水平高低区分而已。从历史上看,它不仅为历代君王、名公大臣、文人墨客甚至嫔妃贵人、大家闺秀所喜爱。就是在民间,书法也有深厚而广泛的民众基础。它常常是一个人在社会上地位的象征。有一个文化现象颇具民族性:从封建社会直至辛亥革命后,不论官职大小,无不擅书。其中有些官员,生前官职不大,但书法造诣精到,从政之余或退隐山林之后又沉缅于学术研究,并给后人留下许多有价值的诗文与论著,故其仙游后艺名并不随岁月流逝而日渐殆尽,而是愈来愈为学人所敬仰、正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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